2025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院内招标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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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医院就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

(二)项目编号: LCXRMYYHQ202501

(三)项目简介:灵川县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室外消防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室内外消火栓及 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 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气体灭火设施、灭火器、消防水池、气体(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等。合同期限1年。

要求维保工作按相应规范开展。

(四)项目范围:本次招标共涉及灵川县人民医院全院区,

一号楼4600 二号楼10400五号楼6000六号楼14500 计面积约35500 (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

 、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内容:具体见项目需求。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预算:5.5万元。

(四)最高限价:同预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  政府网站备案,提供公司基本信息截图(盖公章);

5.提供至少2名维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原件, 以及维保人员相对应的2024年7-12月社保证明(盖公章)。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响应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响应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http://zfcg.yangzhou.gov.cn/) 等。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招标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招标人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灵川县灵东路46号,灵川县人民医院10号楼二楼。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  政府网站备案,提供公司基本信息截图(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声明书(注明招标文件的真实性,企业的关联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5.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同时附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荣誉、获奖、认证等证明材料)

6.同类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 

7.对本项目维保周期与标准的响应情况

8.投标人针对商务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9.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10.项目实施方案

11.项目服务承诺书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时间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灵川县灵东路46号灵川县人民医院10号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至至2025年1月10日止);

八、采购人联系信息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咨询)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3-7965559

九、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灵川县人民医院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报名表

 

 

序号

投标供应 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2.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配件的供货、运输、装卸、检验、通过有关部门  验收、质保期上门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设备使用的安全 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 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 

3.每月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是否完好的检查,并于下月10日前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每个合 同周期结束前对全系统状态的测试评估,于项目结束前半个月出具评估报告(此报告作为最后付款依据)。

4.对承担的维保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功能测试,提供测 试记录;消防水泵每月进行一次点动。同时要求保持系统正 常运行,做好所有设备的表面清洁。

5.若遇改造、更新、装修、不可抗力因素对本维保系统 造成严重损坏等需对本维保系统进行的较大规模改装、重新 安装、调试等,不属本项目内容。但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进行 安装、施工的,中标人应将有关费用报给采购人,经采购人 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6.在定期检查中,如有故障,应立即予以维修或更换。 每次设备维修结束,应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分别派员共同进行验收,必要时也可委托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测试单位进行验 收和测试,但该委托验收和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025年1月6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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